汉寿县沧港镇凰山高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20]20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汉寿县高铁征拆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元天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YTS-ZB2021-006
备案编号:ZJZB-HS-2021-001
2.2 项目名称: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沧港镇凰山村。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440.52平方米(合约15.66亩),总建筑面积7566平方米。安置约131人,37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淤泥、填土方、桩基础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10万元。
2.5 工期要求: 18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周期:150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投标承诺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承诺形式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1年 2 月22日9时~2021年 2 月 2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3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6 开标室(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罗主任)电话:0736-289629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21年2 月 22 日-2021年 2 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75025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元天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柏林国际10幢1808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0736-7307977
附件: 汉寿县沧港镇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点地勘.zip 附件: 沧港镇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小区可研究性报告12.28.pdf 附件: 招标文件---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