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品目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是核心产品 |
1 | C99-其他服务 | 湘雅常德医院HIS、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等临床业务系统相关新需求开发及维保/升级项目 | 年 | 1 | 2700000 | 否 | 否 |
1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1.1★1、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现有运行HIS等临床业务系统(见附件一)3年的整体信息建设、维护和管理服务,含不少于4人的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为3年。对于驻场人员要求为:①HIS工程师2名,要求从事医疗信息化HIS系统两年及以上,熟悉药品、收费等HIS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后台逻辑,具备二次开发和接口开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②信息集成平台工程师1名,要求从事医疗信息集成平台两年及以上,熟悉医院各项业务流程,具备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业务二次开发和接口开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③电子病历工程师1名,要求从事医疗信息化行业两年及以上,熟悉门诊/住院/留观医生电子病历系统,住院护理/留观护理电子病历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后台逻辑,具备二次开发和接口开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④项目合作期间内所有驻场工程师除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院方允许,不允许进行更换;⑤驻场人员根据工作需求,有权调配乙方资源为甲方解决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驻场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须及时调配人员到现场解决;⑥驻场服务期内驻场人员由甲方网络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并需严格遵守甲方及网络信息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2、如院方需要,供应商为采购人信息化建设提供整体规划与咨询服务,推荐国内、外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优秀思想、经验。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建立一整套医院信息化工作的标准流程和信息系统运行相关等操作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信息化可持续发展,信息系统稳定正常运行。在驻场服务合同期限内,供应商需每年初向采购人提供信息化建设建议(如医院流程优化、医院管理咨询)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及信息化年度采购计划等辅助决策建议,确保采购人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发展。采购人、供应商按照确定的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有步骤的落实信息化建设任务。如遇到特殊情况,急事急办。 1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1.23、在驻场服务合同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 ★1)现有挂号收费系统、药品系统、医生电子病历系统、护理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病理系统、医院信息集成平台等系统的维护、升级、培训等(系统维保清单详见附件一); ★2)完成目前已经新收集的关于临床、医技科室系统需要紧急完成的需求共计115条(详见附件二); ★3)在不影响底层架构及系统稳定因素前提下,完成医院网络信息中心审核过的后续新需求;如①院内DIP系统(DIP模块、DIP财务绩效模块、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模块、三甲指标统计模块、DRGS模块、病历质控模块、病案首页质控模块等)涉及到的HIS、电子病历系统等相关现有系统的改造工作;②三甲评审涉及到的HIS、电子病历系统等相关现有系统的改造工作;③第三方机构免费投入的院内应用系统,如前置审方系统、PACS影像云系统等涉及到的HIS、电子病历系统等相关现有系统的改造工作; ④因体检中心自动采血流水线项目设备变更而需要的接口改造;⑤院内检测项目外送第三方机构需报告回传而进行的接口开发(如第三方检验中心、病理、妇幼保健、消化内科标本检测等) ★4)完成国家/省/市卫健委、医保局、公安、疾控中心、120急救中心、湘雅本部等上级管理机构政策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接口对接、优化、改造工作;完成各项数据上报接口开发改造工作(经院方网络信息中心审核确认需要做接口开发的项目); ★5)维保服务期内,平均每年免费提供5台医疗设备联机服务(三年共计15台设备),设备清单由医院医学装备部提供;对于已联机的设备,提供免费维护服务;累计超过15台的新设备,由医学装备部协调设备厂商与相应系统厂商对接相关商务事宜; ★6)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维保范围内的系统进行院内流程改造,修改后的源代码(包括接口)及时交由采购人统一归档和管理(源代码能够满足二次开发、接口开发及日常维护要求),同时应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7)维保项目期间因现有软件系统版本自身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中标方有义务需要进行处理解决,不限方式(在该项目投入资金基础上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但认可中标方研发工作量); ★8)如院方有需要,操作系统、数据库变更为国产版本,中标方需提供免费系统升级适配支持; ★9)中标方需提供代码安全承诺函; ★10)参与投标公司需要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出具体的实施服务方案; |
序号 | 要求类型名称 | 业务类型 | 要求描述 |
1 | 商务部分1.8 | 商务 | 投标人有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及以上认证的类似案例 |
2 | 商务部分1.4 | 商务 | 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考察售后服务经验、人员专业水平,响应时间等。 |
3 | 商务部分1.6 | 商务 | 近五年有成功实施HIS、电子病历、集成平台、PACS项目案例(三级综合医院),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 |
4 | 商务部分1.3 | 商务 | 投标人具备医院应用的HIS、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病理系统、集成平台、移动医疗、重症管理等相关核心业务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5 | 实施方案 | 技术 | 实施方案 |
6 | 项目总体设计 | 技术 | 项目总体设计 |
7 | 基本要求 | 技术 |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8 | 商务部分1.1 | 商务 | 投标人拥有自主产权的电子病历产品获得过相关专利 |
9 | 商务部分1.7 | 商务 | 近五年有HIS、电子病历、集成平台、PACS项目的软件维保经验(三级综合医院) |
10 | 商务部分1.2 | 商务 | 商务部分1.1 |
11 | 商务部分1.5 | 商务 | 技术服务及培训 |
12 | 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 | 技术 | 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 |
13 | 资源整合能力 | 技术 | 资源整合能力 |
14 | 商务部分1.9 | 商务 | 优惠条件 |
序号 | 评分类别 | 分数 | 评分规则 |
1 | 价格分 | 30 |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 | 技术分 | 40 |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分,一般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技术最低得分为0分。如应答时缺项,且无证明材料证明,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最高分10分;主观分) 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 全面了解医院应用的HIS、门诊医生/住院医生/留观医生/住院护理/留观护理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病理系统、集成平台等系统。对医院应用的上述系统运营管理升级有清晰的规划、技术需求和建设目标,对系统建设重点、难点分析透彻。 根据现状和需求了解程度评分:全面且分析清晰(6~8分),一般(3~5分),其他(0~2分)。(最高分8分;主观分) 项目总体设计: 根据项目整体建设方案满足程度及方案保证货物后续可靠的持续完善以及客户需求,供应商可提供其他延续性的服务方案:优(10-8分),良(7-4分),一般(3-1分),无(0分)。(最高分10分;主观分) 资源整合能力: 投标方案与现有医院信息系统(HIS、EMR、HRP)系统之间的衔接及整合方案,对现有系统架构、数据结构是否有深刻理解,能否在不改变部分系统的前提下提出衔接的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在实现现有功能的正常运行下进行高效的整合,并实现有效的功能扩展,确保原有系统的平稳运行和升级。 整合方案优秀得5分,良好得4-3分,一般得2-1分(最高分5分;主观分) 实施方案: 供应商要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时间节点及人员安排满足文件的需求且分配合理,完成率高,优得7-5分,良得4-2分,一般得1分;(最高分7分;主观分) |
3 | 商务分 | 30 |
商务部分1.2: (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5级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最高分2分;客观分) 商务部分1.1: (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拥有自主产权的电子病历产品获得过相关专利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最高分2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3: 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备医院应用的HIS、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病理系统、集成平台、移动医疗、重症管理等相关核心业务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最高分6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4: 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考察售后服务经验、人员专业水平,响应时间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考察售后服务经验、人员专业水平,响应时间等,优良5-4分,一般3-2分,差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售后服务承诺书)(最高分5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5: 技术服务及培训(提供方案材料,根据方案详细程度酌情加分;技术服务及培训(提供方案材料,根据方案详细程度酌情加分,优良2分,一般1分,无0分。)(最高分2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6: 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必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近五年有成功实施HIS、电子病历、集成平台、PACS项目案例(三级综合医院),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必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高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最高分3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7: 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必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近五年有HIS、电子病历、集成平台、PACS项目的软件维保经验(三级综合医院),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必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高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最高分3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8: 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和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有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及以上认证的类似案例,提供1个案例得2.5分,最多提供2个案例,不提供者不得分(须提供与案例用户的合同和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最高分5分;主观分) 商务部分1.9: 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加盖单位公章。;优惠条件(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的(如付款条件等,酌情加分,最高2分。)(最高分2分;主观分) |